说 明 |
一、本章包括桌、椅、凳、小型设施、石浮雕、镌字、石料加工。 二、工作内容说明 1. 木制构件中鹅颈靠背制作安装包括在座凳面上凿卯眼及铁件安装;各种座凳楣子制安包括边抹、心屉及白菜头、楣子架等框以外延伸部分,不包括工字、握拳、卡子花、团花及花牙子的制雕;座凳面制安包括入口处膝盖腿制安,不包括安装拉接铁件。 2. 混凝土构件除工作内容注明外只包括混凝土搅拌、振捣、养护、堆放,不包括模板、钢筋制作安装,模板、钢筋制作安装另按相应定额子目执行。 3. 石构件安装包括调制砂浆(水泥浆),修整接头缝、并缝或榫卯、就位、垫塞稳安、灌浆及搭拆挪移小型起重架。 三、定额中的木构件,除注明者外,均以刨光为准,刨光损耗已包括在定额内。定额中木材数量均为 毛料。 四、设计的混凝土及砂浆标号与定额不同时,可以换算。预制构件未考虑早强剂、蒸汽养护,如实际发生可另行计算。 五、园林小摆设系指相对独立的,带有装饰性质的零星砌体,如花瓶、花盆、座凳及小型花坛池,水 池等。园林小型设施系指各种园林小摆设、景窗、平凳、博古架、飞来椅、小型预制混凝土构件。
六、石浮雕的加工类别
七、石料加工定额适用于人工加工为主的园林小品石件,不适用于机械加工为主的石件制品。 八、石料的加工顺序:打荒成毛料石(此类加工习惯常是发生在采石场)--按所需加工尺寸放线 筑方快口或板岩口--表面加工(可以分为平面加工、披势加工、曲面加工三种形式)--线脚加 工(可以分为平线脚加工、圆线脚加工)--石浮雕加工(适用于特殊装饰的石料加工构件)。 九、本章第三、四节石料质地统一按花岗岩石料为准,如使用青白石、汉白玉等普坚石制作加工, 可以按定额人工数量乘以0.7的系数进行调整,材料用量不变。
十、石料表面加工等级类别
十一、石料加工名称及其所属部位的划定 1. 筑方快口:均发生在有看面的部位,石料相邻的二个面经加工后形成的角线称为快口。 2. 板岩口:均发生在石料的内侧不露面的部位。其石料相邻的二个面经加工后形成的角线称为板岩口。 3. 线脚:在加工石料的边线部位雕成突出的角,圆形为圆线脚,方形为方线脚。 4. 披势:凡将石料相邻两个面剥去其两个面相交的直角,而成为斜坡的形势称为披势。 十二、石料加工的人工均系累积数量,做糙包括打荒,剁斧包括打荒与做糙。 十三、石料构件的平面或曲弧面加工耗工大小与石料长度有关。凡是长度在2米以内按本章定额计算。 长度在3米以内按2米以内定额子目乘系数1.1,长度在4米以内按2米以内定额子目乘系数1.2, 长度在5米以内按2米以内定额子目乘系数1.35。长度在6米以内和6米以上者,按2米以内定额 子目乘系数1.50。 十四、本定额"做糙"系粗加工,"剁斧"系细加工。加工面的加工等级按照功能上的要求确定石料各 个面的加工等级的标准进行计算。凡不外露部位的加工均为粗加工,露面均为细加工,所以剁斧的工程量只能按其砌筑后的外表面计算。凡被掩盖的其他各个面均按指定的粗加工的外表面计算。如果石料露面部位系粗加工,其不外露部位的加工一般情况下均为粗加工(当某些石构件外表面要求很粗,而其缝口要求很细的情况下,其缝口所处的平面可能会出现细加工)。 十五、本章定额中线脚加工不分阴线与阳线的区别,均按线脚加工子目以长度计算。凡线脚深度小于5毫米时按线脚加工定额乘系数0.5计算。石浮雕中的线脚不分其深与浅,均按线脚定额中一道线的加工定额计算。 十六、本章定额中斜坡加工按其披势定额计算。当披势高度小于6厘米而大于1.5厘米时,按披势定 额乘系数0.75计算。当披势高度小于1.5厘米时按照快口定额计算。
|